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加强我市对代理记帐业务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和财政部(94)财会字第24号关于印发《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
局制定了《北京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细则》,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北京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市代理记帐业务的管理工作,促进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和财政部(94)财会第24号《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统称委托人),应当依据本细则的规定委托代理记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代理记帐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帐机构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代理记帐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能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敬业奉献和进取精神,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证并具有会计员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金格,有3年以上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三)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有一定数量(3至5万元)的注册资金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五)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六)代理记帐机构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有偿服务,依法纳税。
第四条 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必须按隶属关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帐资格,经审查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后,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并颁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方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对未经批准而从事代理记帐
业务的机构,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收入并予以曝光。
颁发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财政机关负责对其发证的代理记帐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年检。年检内容包括:代理记帐机构需提交营业执照、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有关代理记帐业务开展情况、履行合同情况、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和变动情况等。在年检中,发现有从业人员
数量不足,素质较差,或机构业务不规范,没有认真履行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给委托人和国家造成一定损失的,或转让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撤销其代理帐记机构并收回代理记帐许可证书。对于通过年检的代理记帐机构给予公告。
代理记帐机构在其撤销或改变经营业务时,应及时将其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缴回主管的财政部门;代理记帐机构将代理记帐许可证书遗失的,应及时向主管的财政部门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介声明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和冒用代理记帐许可证书。
第五条 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代理客户进行一般的建帐,建制和记帐、算帐、报帐;
(二)代理客户编报年度财务决算;
(三)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代理客户办理税务会计业务;
(四)为客户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五)为客户提供财务、会计、税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受托办理客户各项纳税事宜;
(七)代客户申请经济方面的行政复议等。
第六条 代理记帐的形式可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临时代理和常年代理。进行代理记帐,必须与客户签定委托合同书,写明委托双方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收费标准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由代理记帐机构负责人和客户签名盖章,委托一式三份,由委托人、代理
记帐机构和负责审批发证的财政机关各一份。
第七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帐机构代理记帐,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八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帐机构代理记帐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帐机构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帐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九条 代理记帐机构应当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派人到委托人所在地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或者根据委托人送交的原始凭证在代理记帐机构所在地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第十条 代理记帐机构根据委托合同约定承办本实施细则第五条业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一条 代理记帐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会计报表,经代理记帐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审阅并签章后,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
第十二条 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第十三条 委托人对代理记帐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记帐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代理记帐机构在执行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由财政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理记帐机构违反本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帐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帐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除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取消其代理记帐资格,收回许可证书。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1996年5月21日
关于《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的通告
国食药监械[2004]97号
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5号)第二十一条“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是指经过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药品临床试验基地”的规定,现将《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予以通告。
该目录亦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或者中国医疗器械信息网www.cmdi.gov.cn查询。
附件: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四月五日
附件:
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
(西药)
地区
序号
单位
基地专业
北京
JDX1999001
北京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呼吸、消化、肝病、肾病、泌尿、内分泌、神经、麻醉、放射、妇产及生育调节、皮肤
人民医院:心血管、血液、呼吸、肝病
第三附属医院:心血管、呼吸、消化、神经、妇产及生育调节、血液
口腔医院:口腔
临床药理研究所:抗生素
药物依赖所:戒毒、镇痛
精神卫生研究所:精神
JDX1999008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抗感染、变态反应、兔疫、神经、心血管、眼科、肾病、呼吸、消化、胃肠外营养、放射、麻醉、血液、内分泌、耳鼻喉、妇产及生育调节、皮肤
JDX1999009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
心血管
JDX1999010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肿瘤
JDX199901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心血管、消化、神经、肾病
JDX1999012
中日友好医院
心血管、内分泌、肿瘤、肾病、免疫、呼吸、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13
卫生部北京医院
心血管、呼吸、胃肠外营养
JDX199901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
心血管、呼吸、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15
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宣武医院
心血管、周围血管、皮肤、神经
JDX199901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心血管、神经
JDX1999017
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安定医院
精神、戒毒
JDX1999018
北京肿瘤医院
肿瘤
JDX1999019
北京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抗结核、肺癌
天津
JDX1999020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血液
JDX1999021
天津医科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心血管、抗感染
总医院:心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神经
JDX1999022
天津市肿瘤医院
肿瘤
河北
JDX1999023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24
河北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神经、呼吸
辽宁
JDX1999025
辽宁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皮肤
JDX1999026
中国医科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消化、肾病、神经、麻醉、心血管、呼吸、血液
第二临床学院:妇产及生育调节、抗感染
JDX1999027
大连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肿瘤
第二附属医院:肿瘤、心血管、抗感染
吉林
JDX1999028
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消化、神经
JDX1999029
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皮肤、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30
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中日联谊医院
妇产及生育调节、心血管
黑龙江
JDX1999031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心血管、呼吸、神经
JDX1999032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心血管、呼吸、神经、免疫
上海
JDX1999033
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院
放射、心血管、内分泌、皮肤、血液、呼吸、肾病、消化
JDX1999034
上海医科大学华山医院
抗感染、神经、心血管、放射、内分泌、皮肤、消化、血液、泌尿、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JDX1999035
上海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肿瘤
JDX1999036
上海医科大学妇产医院
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37
上海医科大学眼耳鼻喉医院
耳鼻喉、眼科
JDX1999038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瑞金医院:高血压、内分泌、烧伤、消化、血液、骨科、心血管
仁济医院:免疫
第九医院:口腔
JDX1999039
上海市消化疾病研究所
消化、肝病
JDX1999040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
JDX1999041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泌尿、肝病
江苏
JDX1999042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抗感染、心血管、内分泌、呼吸、妇产及生育调节、神经、皮肤、血液、医学影像、泌尿、消化
JDX1999043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皮肤
浙江
JDX199904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心血管、眼科、血液、抗感染、泌尿
JDX1999045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呼吸、肿瘤、神经、心血管
JDX1999046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计划生育研究所
生育调节
安徽
JDX1999047
安徽医科大学
临床药理研究所:免疫
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分泌
JDX1999048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皮肤、血液
JDX1999049
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安徽省肿瘤医院
肿瘤
福建
JDX1999050
福建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耳鼻喉、肿瘤、眼科、神经
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心血管、耳鼻喉、肿瘤、血液
JDX1999051
福建省肿瘤医院
肿瘤
JDX1999052
福建省立医院
心血管、消化
江西
JDX1999053
江西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消化、烧伤
第二附属医院:心血管、神经、血液
山东
JDX1999054
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消化、泌尿、皮肤、呼吸、肿瘤、神经、心血管、血液、骨科、免疫、内分泌、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55
山东省立医院
眼科、泌尿、呼吸、妇产及生育调节、血液、消化、心血管、神经
JDX1999056
青岛市立医院
心血管、眼科、耳鼻喉、消化、麻醉
JDX1999057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骨科、内分泌、神经
河南
JDX1999058
河南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血液、妇产及生育调节、皮肤、心血管
第二附属医院:消化
河南医学科学研究所:肝病
JDX1999059
河南省眼科研究所
眼科
JDX1999060
河南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消化
湖北
JDX1999061
同济医科大学
同济医院:心血管、消化、肾病
协和医院:心血管、消化、抗感染、皮肤、血液
计划生育研究所:生育调节
JDX1999062
湖北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心血管、消化
第二附属医院:抗感染
湖南
JDX1999063
湖南省肿瘤医院
肿瘤
JDX1999064
湖南医科大学湘雅医院
心血管
JDX1999065
湖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精神、戒毒
广东
JDX1999066
中山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肾病、神经、抗感染、内分泌
第三附属医院:抗寄生虫、肝病、免疫
孙逸仙纪念医院:皮肤、心血管、消化、内分泌
肿瘤医院防治中心:肿瘤
中山眼科中心:眼科
JDX1999067
广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
JDX1999068
广州市呼吸病研究所
呼吸
JDX1999069
广东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
广西
JDX1999070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心血管、血液、药物依赖、消化、内分泌
海南
JDX1999071
海南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肝病、呼吸
重庆
JDX1999072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抗感染、寄生虫、呼吸、结核、神经
JDX1999073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肝病、妇产及生育调节、消化
四川
JDXZ1999074
华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抗感染、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神经、精神、肿瘤、内分泌、戒毒、皮肤
JDX1999075
华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76
华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口腔
云南
JDX1999077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精神、神经、肝病
陕西
JDX1999078
西安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心血管、肝胆外科、肿瘤、精神、呼吸、神经
JDX1999079
西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眼科、皮肤、消化
JDX1999080
陕西省人民医院
神经、肝胆外科、消化、血液、耳鼻喉
甘肃
JDX1999081
兰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血液、心血管、抗感染
JDX1999082
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心血管、泌尿
JDX1999083
甘肃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呼吸
JDX1999084
解放军总院
肿瘤、心血管、消化、内分泌、皮肤、血液、免疫、神经、创伤、泌尿、妇产及生育调节、耳鼻喉、呼吸、抗感染
北京
JDX1999085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抗幅射、抗毒、肿瘤及肿瘤镇痛、戒毒、血液
JDX1999086
北京军区总院
神经、消化、肝病
JDX1999087
空军总院
呼吸、皮肤
JDX1999088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心血管、消化、肾病
上海
JDX1999089
第二军医大学上海长海医院
皮肤、血液、消化、肿瘤
南京
JDX1999090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胃肠外营养、心血管、肾病、呼吸
重庆
JDX1999091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烧伤、消化、皮肤、肝病、呼吸
JDX1999092
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
心血管、呼吸
JDX1999093
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
创伤
西安
JDX1999094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消化、骨科、神经、肿瘤、呼吸、血液、妇产及生育调节
JDX1999095
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
口腔
广州
JDXZ1999096
第一军医南方医院
抗感染、肾病、血液、医学影像、消化
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
(中药)
地区
序号
单位
基地专业
北京
JDZ1999001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
心血管、血液、呼吸、消化、外科、妇科、儿科、神经、内分泌
JDZ1999002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肿瘤、皮肤、泌尿、肛肠、眼科、心血管、肾病、糖尿病、风湿、妇科、呼吸
JDZ1999003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心血管、肾病、呼吸、消化、脑血管、内分泌(乳腺)、儿科、外科、妇科、抗感染
天津
JDZ1999004
天津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心血管、儿科、外科
JDZ199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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